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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114學年度白寶珠護理獎學金(115.09.30 截止)

白寶珠護理獎學金就學獎助

一、成績優良獎學金:含學雜費獎助及交通補助。
 (一)學雜費獎助:採核實撥付為原則,每年每名
5萬元為上限。
 (二)交通補助:獲得成績優良獎助,且設籍澎湖縣九年以上者,就學期間每學年得申請返回澎湖來回機票一人次。

二、獎助對象:須符合下列「一」或「二」或「三」資格之一,且符合第四項資格者。
 (一)於澎湖地區設籍九年(含)以上,赴台灣本島就讀護理研究所、大學護理系、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制及二年制護理系者。
 (二)於澎湖地區擔任護理工作三年(含)以上,赴台灣本島前項學校繼續進修者。
 (三)具護理師資格,且於澎湖地區擔任照顧管理專員、個案管理人員、居家服務督導或長照機構護理人員工作三年以上,赴台灣本島繼續進修護理研究所或長期照護研究所者。
 (四)成績:
  
1. 護理系:申請當學年在學期間(不含延畢學生)學期成績在全班排 名前百分之五十,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。
  
2. 研究所:每學期至少修習六學分,且成績優良。

三、詳細辦法與申請表請看附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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