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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獎學金(限博士一般生)

財團法人成杏醫學文教基金會「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」

健康照護研究獎學金實施辦法

民國110714日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審議委員會議通過

  • 財團法人成杏醫學文教基金會「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」(以下簡稱本基金)為培植台灣轉譯醫學及健康照護領域研究人才,鼓勵學生至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研究所博士班進修,激勵求學上進的精神,促進轉譯醫學及健康照護的研究發展,特定訂本辦法。
  • 核發對象:就讀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研究所博士班(除基礎醫學研究所及臨床醫學研究所)非在職研究生,排除每月已領超過3萬元之獎學金者。以發給一至四年級學生為原則,獎助之學年以註冊時學校編排之年級為準。
  • 獎勵名額及金額
  • 每學年以8名為上限,各所有1名保障名額。
  • 每名每月壹萬五千元為上限,受獎期限為一年。
  • 實際受獎名額及金額,依年度預算編列情形及結餘多寡彈性辦理。
  • 申請方式:新生請檢附申請表及讀書計畫,舊生檢附申請表及進度報告於每年9月底前向所屬研究所所辦提出申請。
  • 審核單位及重點:由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審議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根據學生學術表現、研究動機、潛力、熱忱、競爭力等審核。
  • 發放方式:得獎名單公告於醫學院網頁,同時列正、備取名單,得獎同學需於隔年630日前繳交研究成果報告,未繳交者不得領7月之獎學金。醫學院將依相關作業程序進行請款流程。
  • 終止獎勵:獲獎助學生於畢業前,若有以下情形予以停發或追回獎助金

()申請保留入學資格、休、退學

()有違反實驗室、校規及學術倫理等重大事件或

()經本會議決不再給予補助之情形者。

  • 獲獎學生書面研究成果報告將登錄在「醫學院學術資料庫」及「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刊訊」。
  • 本辦法經黃崑巖教授教育基金會審議委員會議通過,報請財團法人成杏醫學文教基金會備查,自110學年度第1學期起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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